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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建立存量商品房价格引导制度,成都增值税“2改5”
Q房网
2020-09-23 15:24

Q房网一周地产资讯,快来看看最近各城市楼市大事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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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楼市新政:增值税“2改5”力挺无房家庭


9月14日,成都市政府发布《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共15条内容,包含增加住宅用地供应、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持续开展市场整顿等内容。重点内容如下:


1、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方面,明确表示要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其中,住宅用地占经营性用地的比重不低于60%,供需紧张区域不低于70%,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2、在落实金融审慎管理方面,新政强调继续执行好差别化信贷政策,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严防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违规挪用于购房。 

3、在完善住房调控政策方面的新政是这次系列新政影响最大最直接的政策。提高公证摇号中棚改、无房居民家庭优先的比例,棚改优先最低比例由10%提高到20%,无房居民家庭优先最低比例由棚改优先后剩余房源的50%提高到60%。

4、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来源:一点成都)


点评:2个月的时间,已有11城出台新政。此次成都的政策对于保护支持刚需,打击投机炒房的意图非常明显,加上此前成都3年限售政策,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对市场的影响将会逐渐显现。


郑州人才新政:购房补贴最高300万元


9月16日,郑州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共同印发的《关于实施“黄河人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这是继2015年“1125聚才计划”、2017年“智汇郑州”人才工程之后,推出“3.0版”郑州人才新政。


在住房补贴方面,对A、B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150万元的首次购房补贴或提供不超过200平方米、15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对C、D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首次购房补贴。(来源:郑州新闻广播)


点评:种好梧桐树,只待凤飞来。近两年来,各城市吸纳人才的政策层出不尽,但吸引人才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通过各种途径来留住人才。对引进顶尖人才、培育高端产业,郑州可谓诚意满满。


银保监会:小额贷款公司贷款 严禁用于房地产市场违规融资


9月16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监控贷款用途。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贷款用途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不得用于以下事项: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资;房地产市场违规融资;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用途。(来源:中国网地产)


点评:此次发布通知,明确了不得触碰的“红线”,小贷公司行业将迎来进一步规范。防止资金违规进入地产引起炒作,有利于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阿里联手易居 推出“天猫好房”


9月16日,阿里巴巴联手易居,宣布正式成立房产部门,推出“天猫好房”平台,并称天猫好房至少在未来3年内不赚钱,所有收入100%补贴购房者。同时,天猫还与易居一起发布“不动产交易协作机制”(ETC),该机制将基于新的产品升级,提供新房、二手房、特价房和拍卖房四大交易场景,承载房产线上交易过程的多项服务功能。(来源:搜狐网)


点评:房产“线上+线下”的交易方式已成为趋势,此次阿里巴巴联手易居,无疑是业内参与主体的升级版,也是技术、资金和业务实力的强强联合,合体之后将对行业产生何种影响我们拭目以待吧。 


广州颁布金融支持湾区66条措施 鼓励开展房地产REITs试点等


9月16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包括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和平台建设,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推进穗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6个方面,共计66条措施。


方案中提到,允许港澳居民将其在大湾区内地购买的自住住宅抵押给港澳银行,便利港澳居民在大湾区内地购房。同时,针对大湾区居民和企业需求开展跨境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业务和产品创新,鼓励在穗金融机构依托港澳金融市场积极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等试点及基金互认工作。(来源:观点地产网)


点评:在粤港澳大湾区内,有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此次金融支持,将有利于完善内地与港澳的经济脉络,更有助于促进湾区一体化发展。方案提到的便利港澳居民在大湾区内地购房,开展房地产REITs试点等将会加大港澳人才的吸引力度。


深圳:将建立存量商品房价格引导制度


9月17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共九章108条。该办法适用于本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经纪、估价、房屋租赁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有几大值得关注的亮点:


1、预售条件提高:7层以下(含)的商品房项目已封顶;7层以上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地面以上2/3层,装配式建筑项目已完成地面以上1/3层数;

2、新房严禁内部认筹:新房取得预售证或现售备案后,房企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布全部商品房信息和销售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价格,并公开对外销售;

3、严禁捂盘惜售:新房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售价格备案后,未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截留房源;

4、稳定二手房价:市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交易价格监测制度,并可以根据房地产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况,适时采取必要措施稳定房地产交易的价格水平;

5、存量商品住房买卖的合理价格引导机制,定期发布全市商品住房项目合理成交价格。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价格波动较大的存量商品住房项目,市主管部门及时发布合理成交价格,引导市场理性交易;

6、交易金融行为监管:依法对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贷款中介机构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租赁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实施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来源:观点地产网)


点评:深圳将全方位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立法保障市场的平稳发展,未来深圳人买卖新房、二手房、租房等规则都将发生改变。年前深圳部分业主挂出远超历史成交记录的“超高”挂牌价,对市场造成了“恐慌”,以后将不会再有,以后将不会再有,此举对于深圳的房地产市场长远而言,是非常有益的。


松山湖拟将实行弹性年期供地 原则上不得超过20年


9月18日,松山湖管委会发布关于《东莞松山湖产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东莞松山湖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实施细则》和《东莞松山湖企业联合申请产业用地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拟对招商管理范围、土地资源条件进行新调整,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园区产业用地的管理,拟开展弹性年期供地、先租后让、联合竞买等新型供地模式。


重点如下:

1、东部工业园企石片、松山湖科学城片正式纳入松山湖招商管理范畴。

2、松山湖管理区域内的工业用地和科研用地将探索灵活供地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弹性年期供地、先租后让、联合竞买等。

3、弹性年期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0年,市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最高不超过50年。

4、工业用地及科研用地原则上不得改变用途,不得用作开发产业园及其他非产业用途,不得改作商业、居住用途。(来源:焦点东莞)


点评:这个文件主要是在于统筹整合产业或工业用地,不需要过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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