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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调整为深圳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    12 月 16 日,调整后的中国共产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揭牌。    这意味着,成立于2011年的“深汕特别合作区”,从“深圳汕尾共管”正式变成了“深圳全面主导”,真正意义上的从广东省变成了深圳的第“10+1”区(深圳10个区和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