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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推广电子房产证 与纸质证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Q房网
2020-06-09 10:19

南宁调整人才购房补贴领取条件:D、E类人才取消引入时限


6月1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调整《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业务指南》的通知称,D类、E类高层人才领取购房补贴条件调整为“经认定的D类、E类高层次人才,2018年7月31日以后在南宁市首次购买住房的,均可享受最高4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不再受人才引入到南宁市的时间限制。(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评:

利好此前受限制的D、E类人才,能获取一笔不错的购房补贴,城市之间人才争夺战越加激烈,抢新人重要,但重视已有人才,留住人才同样重要,新旧人才政策待遇应尽量公平。


央行等八部门:商业银行要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从偏好房地产等转移到实体经济领域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要高度重视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工作,强化社会责任担当。按照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从偏好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移到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实现信贷资源增量优化、存量重组。(来源:中国网)


点评:

疫情下,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冲击更大更直接,相较于房贷、地方政府融资等贷款种类,中小微企业贷款坏账的可能性更高,融资难问题更突出。意见传递出金融改革的信号,但商业银行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的转移是一项艰难、长期、系统的工程,仍有许多课题需要攻克。


深圳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欠债50万元以上不还可申请其破产


6月2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稿)》,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或者和解。单独或者共同对债务人持有50万元以上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免责考察期为三年,免责考察期满,破产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免除剩余债务。(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评:

个人破产制度在国内属于首次尝试,给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提供了东山再起的机会。这不是“老赖”的避风港,除了严格的审核机制外,进入考察期间有相关限制行为,如职业资格、限制高消费行为(不得在三星级以上宾馆等场所消费,不能买房买车等)。我们认为,个人信用也应尽快完善相关制度,两者结合效果更佳。


自然资源部:推广电子房产证 与纸质证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月2日,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共同发布《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


《意见》要求今年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后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各地要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意见》还要求落实预告登记制度,率先实现网上办理,对预售商品房全面开展预告登记,积极推进存量房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的在办理转移、抵押登记时,不再重复收取材料,缩短办结时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据预告登记结果审批贷款,预售商品房未办理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审批发放贷款。(来源:澎湃新闻)


点评:

流程简化、办证时间缩短,方便了不少。落实预告登记制度能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减少一房两卖现象,尤其是需要较长时间交房的预售新房。此外,意见还提出应用不动产单元代码,将土地、房产交易等环节都关联起来,未来不动产信息的可追溯性更强。


自然资源部:盘活存量土地,未完成任务省份将核减用地指标


6月4日,自然资源部网站发布《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对完成2019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省份,在核算计划指标基础上再奖励10%;对任一项任务未完成的核减20%。(来源:澎湃新闻网)


点评:

土地供应新账旧账都要算,对土地利用率提出更高要求。预计后续供地,地方政府对于开工进度的要求会更高,囤地行为将会更难,房企拿地时应关注项目整体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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