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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下称《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这意味着房地产税立法迈出了关键性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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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此次改革的思路清晰,即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地区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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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在税收法定原则下,任何新税种必须先立法后征收。因此,“立法先行”已是社会普遍共识。既然财政部在2019年没有房地产税立法的工作事项,可见2019年不会收房地产税了!这个税的开征时间还是没有那么快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