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付定金是房产交易的重要环节,买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方式付定金造成延期付定金,可能需要支付卖方逾期违约金。下面是一个真实的案例,快来看看吧!
案情回顾:
2016年11月,买方朱先生通过中介方看中位于火炬区的一物业,并与业主梁先生签署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买方朱先生应在签署合同之日起6日内通过转账方式向卖方梁先生支付定金80万元。而签署合同后买方朱先生希望定金以当面交付的形式支付给卖方,中介方遂将买方意愿传达给卖方,可卖方一直未答复。直到超过合同约定期限6天后,卖方才口头同意当面支付,但此时卖方要求买方支付定金80万及6天的逾期违约金。
法务分析: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 买方在合同限期内未取得业主同意变更支付方式的明确答复,遂应按原来约定支付定金80万。买方未按原约定期限支付定金80万元,是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属于逾期违约,卖方可根据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要求买方朱先生支付定金80万及6天的逾期违约金。
素材来源:Q房网·中山客户关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