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晚间,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9个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此外,人才购房须提供连续12个月缴纳社保证明,不得补缴。上述政策自4月22日起施行。
具体来说,自2021年4月22日起,广州将对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通知》从强化人才购房政策管理、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等五个方面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享受市辖区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时,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不得补缴。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伙同他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骗取人才购房资格的行为。
通知明确,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通知提到,充分发挥市住房和房地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监测预警,提高政策实施的针对性、有效性,统筹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称,加大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力度,配建保障性住房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新增轮候户数。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存量土地、产业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
通知还表示,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配套政策文件,鼓励集中式长租企业发展,进一步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各地特别是一二线城市的楼市调控政策密集落地,除常规调控外,金融监管、房地联动等举措成为重点,“全方位”加码的态势已经愈发明显。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各地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已有上百次,去年疫情影响下政策边际放松和房地产市场迅速恢复。因此,此轮调控措施为弥补政策漏洞、抑制投机、供给端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