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二手房交易个税调整 郑州房协倡议不开展无序价格竞争
Q房网
2021-11-10 17:32

11月起东莞二手房交易个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

10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官网发布公告称,11月1日起东莞正式降低二手房交易个税。

公告指出,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此前东莞二手房交易个税可按照全额2%或者差额20%征收。此外,契税按首套90平方米及以下的征收1%,90平方米以上的征收1.5%;第二套90平方米及以下的征收1%,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征收2%;第三套及以上3%。

郑州市房协: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不开展无序价格竞争

近日,据郑州市房协消息,为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维护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保障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和高质量发展,该部门近日向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出十条倡议,从房地产销售价格、资金监管、房源信息等多方面提出了指导建议。

该部门倡议,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房地产行业自律公约,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如实申报商品房销售价格并按照申报价格销售,不开展无序价格竞争。遵守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不挪用、占用或违规使用交易资金,保障房地产交易资金安全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严格落实收费标准公示制度,倡导一站式服务和一次性收费。

佣金、代理费(渠道费)等收取比例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不采用胁迫、捆绑等不正当手段高收费、乱收费,谋取不当利益。


扫码下载Q房网APP
扫码上方二维码,随时查看最新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