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涉及到贷款,一定要进行房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
办理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主债合同原件(如购销产品,即为《购销合同》;向银行贷款,即为《借款合同》);
3、房产抵押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应当载明(1)抵押当事人的名称或者住所,(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3)抵押房屋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4)房屋的评估价值;(5)抵押期限,(6)抵押灭失的条件,(7)违约责任,(8)争议解决方式,(9)合同订立时间地点,(10)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4、房地产评估报告(由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
5、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6、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
7、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登记部门提供);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办理流程
1.抵押登记申请并提交材料
2.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审核
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5.收费发证(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6.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办理费用
房屋登记管理中心
发改价格【2008】924号登记费: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件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
房产档案馆
档案资料查询服务费:50元/宗档案证明费;10元/份档案保护费;
办理地点:房产所在房产局
以上流程材料仅供参考,各城市可能存在一点差异,以当地房产局要求为准